還沒有簽勞動合同,是否需要提前一個月打辭職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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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依據(jù)《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的規(guī)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nèi)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因此,無論用人單位是否與您簽訂了勞動合同,您都應(yīng)依法行使辭職權(quán),即必須提前三十日書面提出,至于對方?jīng)]有簽訂勞動合同問題,您可以依據(jù)《勞動合同法》第十條、第八十二條向其主張未簽勞動合同的二倍工資。如解答清楚,請采納。 原問題:《用人單位沒有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是不是辭職也要提前一個月提交辭職報告》回復(fù)于 2022-07-07 13:5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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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xì),并且后續(xù)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jié)束了,對咨詢結(jié)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tài)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guān)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xiàn)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yè),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