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你通班,還不按1.5倍的加班工時算一算工資。也就是你正常上班的時間工資是多少?你加班的時間工資也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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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勞動法規(guī)定每天只能上8小時,超出的算是加班,但是加班也不能超過36小時!如果是每天都是這樣的話,應該算加班.國家規(guī)定一個星期是四十個工作時間.超出的時間當然應該算作加班,并且還應按勞動法的標準付予加班費或調休。難說,國家不會在這個上面為你做主的。你要么就委曲求全,要么就炒公司的魷魚。每天超過8個鐘都算加班,找老板加薪去,要不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勞動法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第三十七條 對實行計件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本法第三十六條規(guī)定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其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準。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第三十九條 企業(yè)因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規(guī)定的,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可以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條的限制:(一)發(fā)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二)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fā)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三)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三條 用人單位不得違反本法規(guī)定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不知道你的企業(yè)特點,無法簡單地說是否“上班時間已經超出國家法定上班時間,”。但無論怎樣都應算加班。 原問題:《我公司規(guī)定上班時間為12個小時,超出的算加班嗎????》回復于 2022-10-22 00:2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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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xù)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tài)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o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yè),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